2009年9月19日 星期六

意外

近日發生的一件嚴重工業意外,引起全城熱話.發展商反應迅速並且勇於承擔責任,不僅對死者家屬作出賠償,還承諾對死者子女的教育費用作出安排.對於這些安排,相信絕大部份旁觀者不會對發展商作出指責.有關部門對事件亦展開調查,看看承建商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.事情基本上得到解決,我本來對這事沒有什麼太大感覺,但今天早上看到關於這件事的電視新聞報導,還是要寫幾個字發表一下意見.

首先我並不是不尊重死者,但聽到某死者家屬要求發展商立記念碑時,我冷不防暗笑了一下.在我知識範圍內,只有為國家捐軀或是對國家有重大貢獻的人,才有資格被立碑記念.死者家屬可能認為死者對這個發展項目的貢獻,需要以立碑記念.我只是覺得有點可笑罷了,立碑比安葬在浩園的層次還要高.在全城都投以同情的目光的同時,死者家屬為何還要咄咄逼人,得寸進尺,要令人反感呢?是否香港人生活的環境過於安逸,把所謂"合理"的程度看得太高,又或者自視過高.

只要簡單做一下比較就不難發現,香港在人權的價值上是世界上其他大多數地方不能相提並論的.如果這一件工業意外是發生在我們偉大的祖國的土地上,發展商是否有這樣的良心,大概可以猜得出個眉目.形形種種的意外每天都在不斷發生,在你看來是不合理的事情,在其他地方就顯得十分合理.可能你會說我只拿比香港差的地方比較,但正如我所說,香港在人權價值上的地位比地球很多地方還要高.你把人命價值看得那麼高,但在個別地方的情況是:我什麼也沒有,只有一條命.

我想人在思考某種價值或看待某件事情的同時,不妨多些作出比較,好的壞的也要去想想.不要把自己看得太輕,也不要看得太重.香港人已經很幸福了,能這樣,還想怎樣?

1 則留言:

Ting 提到...

some ppl always ask wha can others do for them, but they never ask wha can they do for the others...